建议在孕期至少进行3-4次肝功能检查,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通常在哪些时间点进行,以及为什么需要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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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规检查时间点(至少3次)
这是大多数健康孕妇遵循的常规检查时间表:
第一次:孕早期(建册时,约孕12周前)
- 目的:
- 基线数据:这是您整个孕期的“健康档案”起点,医生会通过这次检查了解您孕前的肝功能、胆汁酸等基础水平,以便在后续检查中对比,判断是否有变化。
- 排除基础疾病:检查是否存在慢性肝炎、脂肪肝、胆道疾病等在孕前就已存在的问题,如果发现异常,需要及时干预或密切监测。
- 传染病筛查:肝功能检查是乙肝、丙肝等传染病筛查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第二次:孕中期(约孕24-28周)
- 目的:
- 中期评估:此时胎儿快速发育,母体负担加重,是某些妊娠期并发症可能出现或加重的时期。
- 筛查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(ICP):ICP是妊娠期特有的严重并发症,主要表现为皮肤瘙痒和胆汁酸升高,孕中期是筛查的关键时期,早期发现可以密切监护,避免不良结局。
第三次:孕晚期(约孕32-34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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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目的:
- 晚期评估:这是最关键的检查期之一,随着预产期的临近,ICP等妊娠期肝病风险会进一步增加。
- 密切监护:如果孕中期发现异常,孕晚期需要更频繁地复查,以监测病情变化,确保母婴安全。
- 为分娩做准备:评估肝脏功能是否能够承受分娩的应激,帮助医生制定分娩计划和应急预案。
(可能增加的第四次)
- 时间:如果孕晚期检查有异常,或者医生认为您是高危人群,可能会在临产前(约孕37-38周)再复查一次,以确保分娩时肝功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。
特殊情况,需增加检查频率
如果您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,医生会根据您的具体病情,增加肝功能检查的频率(可能每月一次甚至更频繁):
- 孕前有肝脏疾病:如慢性乙肝、丙肝、自身免疫性肝病、脂肪肝等。
- 有高危因素:
-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:一旦确诊,需要根据胆汁酸水平每周或每两周复查。
- 妊娠期急性脂肪肝:这是一种罕见但极其凶险的疾病,需要立即住院并密切监测肝功能。
-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子痫前期:这些疾病可能累及肝脏,导致肝酶升高、肝血肿甚至破裂。
- 有病毒性肝炎病史或乙肝/丙肝病毒携带者:需要监测病毒载量和肝功能,必要时进行抗病毒治疗。
- 出现相关症状:如不明原因的皮肤瘙痒(尤其是夜间加重)、食欲不振、恶心呕吐、乏力、右上腹疼痛、尿色加深(如浓茶色)、大便颜色变浅(陶土色)等,应立即就医,医生会安排紧急检查。
肝功能检查主要看哪些指标?
孕期肝功能检查通常包括以下几类关键指标:
| 指标类别 | 常见项目 | 孕期意义 |
|---|---|---|
| 肝细胞损伤指标 | 谷丙转氨酶、谷草转氨酶 | 这是最核心的指标,升高提示肝细胞受损,可见于ICP、子痫前期、病毒性肝炎等。 |
| 胆汁淤积指标 | 总胆汁酸 |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“金标准”,TBA升高是ICP最主要的特征,与胎儿窘迫、早产等风险密切相关。 |
| 胆红素代谢指标 | 总胆红素、直接胆红素 | 升高可能导致皮肤和巩膜变黄(黄疸),提示肝脏处理胆红素的能力下降。 |
| 肝脏合成功能指标 | 白蛋白、凝血酶原时间 | 评估肝脏的合成能力,严重肝病时,白蛋白会降低,凝血功能会变差。 |
总结与建议
- 常规情况:至少在孕早期、孕中期、孕晚期各检查一次。
- 听从医嘱:最关键的是严格遵循您产检医生的建议,医生会根据您的个人健康状况和产检流程,为您安排最合适的检查时间和频率。
- 关注身体信号:不要等到常规检查,一旦出现任何不适,特别是皮肤瘙痒,要立刻告诉医生。
- 保持良好心态:肝功能在孕期出现轻微波动有时是正常的生理变化,不必过度紧张,定期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早发现、早处理,确保母婴安全。
祝您孕期顺利,宝宝健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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